(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是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阶段;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比方说你一个月工资7000元,减去5000,剩下2000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需要再减去孩子每个月1000的教育费用,剩下1000需要交税,比以前交的少了。希望采纳。
想问下题主,现在这个问题得到更好的答案了吗,因为我也碰上相同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