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2008年,小张被一家公司临时雇佣为其翻修单位围墙,工期为5天,按天计算工资。在施工过程中,小张不小心被砸伤,花去医疗费一千多元。小张听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就向该公司询问。但得到的答复是我跟该公司为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其不能申请工伤。那么,案例解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临时雇佣关系是雇佣人与受雇人约定,由受雇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小张和公司存在的是临时雇佣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小张并非该公司的正式职工。因此小张既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不与其他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小张在被临时雇佣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尽管小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对于雇佣你的用人单位来说,并不意味着就此可以完全不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张能够证明系在用人单位雇佣过程中受伤或由于他人过错致使受害人受伤,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
社保小常识虽然都是在工作中受伤,但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适用法律、范围、程序、标准各不相同,受伤职工应正确地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比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标准,受伤职工和赔偿数额相差并不悬殊。职工在工作中受伤,不一定非坚持工伤赔偿不可,在用人单位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职工又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只要能证明系在用人单位雇佣过程中受伤,就可获得民事赔偿。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