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投资在多少万元以下设计可不进行投标?

2025-04-06 0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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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施行 2000年5月1日)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所以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且设计合同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