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饲养犬: 一)杭州市住或暂住户口、独户居室、具民事行能力公民 二)杭州市居住境外员 单位饲养犬: 重点安全保卫单位或科研单位护卫、科研需要确需养犬须凭该单位级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经所公安派所审核同意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材料 : 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杭州本市居民住或暂住户口(复印件) 三、独户居室证明 四、租房合同 5、经所辖社区(村)及街道(镇)进行审核同意《申请养犬登记表 陆、一寸犬照(二张); 漆、《犬类免疫证》(境外携带犬进入本市须具《植物免疫证明》) 单位: 一、经级主管部门及所公安派所审核《单位申请养犬登记表》(一份); 二、《犬类免疫证》(境外携带犬进入本市须具《植物免疫证明》); 三、单位委托书; 四、单位申请报告; 5、饲养身份证明; 陆、一寸犬照(二张); 漆、医疗、科研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凭居(村)委证明材料并经所街道办 事处(乡镇政府)审核同意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二)申请购犬应携犬农业部门接受验审、进行免疫接种并领取《犬类免疫证》 三)犬类主管部门应自接养犬申请报告起一5内作决定符合条件核发 《养犬许证》犬牌 办理费用 经批准养犬单位必须缴纳管理服务费 重点限养区内每犬第一000元每度500元; 般限制区内每犬陆00元每度三00元 般限养区内若犬转移重点限养区购养应符合重点限养区养犬条件自转移起三0内办理变更登记补交管理服务费差额 办理点 杭州市容环卫监管 址:体育场路二三吧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