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而言,对激励问题进行比较全面研究的,是激励过程的期望理论。这一理论主要由美国心理学家V.弗鲁姆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并形成。期望理论认为,只有当人们预期到某一行为能给个人带来有吸引力的结果时,个人才会采取特定的行动。有效的激励取决于个体对完成工作任务以及接受预期奖赏的能力的期望。 根据这一理论的研究,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或努力程度(激励力)是效价和期望值的乘积,即M=V×E,式中,M表示激励力,V表示效价,E表示期望值。 所谓期望值是指人们对自己能够顺利完成某项工作可能性的估计,即对工作目标能够实现概率的估计;效价,是指一个人对这项工作及其结果(可实现的目标)能够给自己带来满足程度的评价,即对工作目标有用性(价值)的评价。 期 望理论的基础是自我利益,它认为每一员工都在寻求获得最大的自我满足。期望理论的核心是双向期望,管理者期望员工的行为,员工期望管理者的奖赏。期望理论 的假说是管理者知道什么对员工最有吸引力。期望理论的员工判断依据是员工个人的知觉,而与实际情况关系不大。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只要员工以自己的知觉确认 自己经过努力工作就能达到所要求的绩效,达到绩效后就能得到具有吸引力的奖赏,他就会努力工作。 因此,期望理论的关键是,正确识别个人目标和判断三种联系,即努力与留绩效的联系、绩效与奖励的联系、奖励与个人目标的联系。 激 励过程的期望理论对管理者的启示是,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帮助员工满足需要,同时实现组织目标。管理者必须尽力发现员工在技能和能力方面与工作需求之间的对称 性。为了提高激励,管理者可以明确员工个体的需要,界定组织提供的结果,并确保每个员工有能力和条件(时间和设备)得到这些结果。企业管理实践中不时有公 司在组织内部设置提高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性条款或措施。如为员工提供担任多种任务角色的机会,激发他们完成工作和提高所得的主观能动性。通常,要达到使工作 的分配出现所希望的激励效果,根据期望理论,应使工作的能力要求略高于执行者的实际能力,即执行者的实际能力略低于(既不太低、又不太高)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