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急!骑电瓶车下班时,被汽车突然开车门撞了头部耳朵处,对方不答应照片检查。

2024-11-28 02: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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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知道楼主什么地方人,在许多省份,这种情况(机动车开关车门引发事故)属于快速处理典型案例,开关门的机动车付全责。进了所里,非当事人自行协调而不下责任认定书,就是心里有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四项: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二项: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第三项: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回答2:

没办法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记得留好所有证据。

回答3:

具我所知交通部门办里事实清楚明了的案件好象是有时限的!超出时限你可以复议,建议你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后去找他们,如果你说的条条在理他们就不敢慢待你了!还有就是去现场看看对方的车停车有没有违章,如果那个地方不让停车的话就算是到了法院你胜诉的几率也会大很多!

回答4:

车号记下了吗,公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