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偷偷办了信用卡,请问欠款需要共同承担吗??

2024-11-25 02: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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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信用卡欠款或其他的债务,除以下的两种情形之外,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1、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

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正常情况下是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
1、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办理信用卡无须经另一方同意,所以,即使另一方不知情的,一方所办理的信用卡的行为仍然合法有效。
2、而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信用卡欠款或其他的债务,除以下的二种情形之外,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1)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回答3:

如果能提供信用卡消费不是属于双方生活共同开销。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的。

回答4:

需要共同承担。遇到法律问题,你可找律伴平台咨询律师。

回答5:

另一方如果没做担保的话,与另一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