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打了欠条

2024-12-20 09:14: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你应当注意,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撤销权消灭。也就是你应当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建议向当地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有帮助,请采纳!

回答2:

  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逼迫另一方书写欠条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受害人,可以直接去公安局报警处理。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借条系被逼迫的情况下书写,该欠条自然是无效的,债务人是不承担该还款责任的。

回答3:

有点麻烦,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是逼迫的,不然就是告了他是高利贷,但是那个欠条的本金你还是要还的。

回答4:

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回答5:

一天还一点 慢慢来或者跟男朋友商量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