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督办案件能取保候审?

省厅督办案件能取保候审?
2025-03-21 21: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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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有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才能取保候审,与省公安厅是否督办无关,督办只能说明案件重大,要求尽快处理。

  相关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2:

督办案件都是影响比较大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除非嫌疑人有不适合刑拘的重病而采取取保候审外,其他的是不会取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