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的,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我不是来要你分的,我只想说几句!
如果你男友要给你补偿费,说明你男友有良心,但如果你真的要了,我看不起你,我觉得你没骨气!分手要分的有风度,有派头,不要被人看不起!
你把感情当什么?分手要分手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你这样的人,找不到真爱,永远找不到真爱,在你眼里,只有钱!
你们在一起,不是他逼你的,你也是自愿的,他自愿给你分手费,这是他有良心,如果是你向他要分手费,反过来,他也可以向你要分手费,在这期间,你们是同时耽误对方的!
再者,如果你们是真心爱过,场面上是谈不上钱的!谈钱就是侮辱感情!你们的感情可以用钱来卖断,来一笔勾销,这样的感情是肮脏的!
你不觉得,他用钱补偿你,同时对你也是一种侮辱,你觉得自己有没有自尊?你被你男友看不起!说的好听点,他是有良心,说的难听点,她就是。
如果他以后见到了你以后的男友,他对他说,分手时,我给她分手费,你认为,你以后的男友会怎么看你?
既然曾经爱过,既然现在面临分手,做人要有骨气,要争面子,要争口气,什么事都要拿得起放得下,不要拿钱,就算他硬要给你,你也不应该要,难道你那么缺钱吗?难道你连这种肮脏的钱也要?既然这样,你就要让他永远欠你,永远还不清这个人情,要让他永远记住你的好!你这样做,他才会对你另眼相看,同样你也抬高了自己,挽回了自尊,分都要分了,不要做被他看不起的人!
分手要分的有尊言,不要被人看成是轻骨头!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向他要套房子呢?如果人人分手都要钱,谁还要谈感情?
本来我不想来回答这个问题,之所以我会来回答这个问题,也正因为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分手时,男友瞒着我买下一套房子,我一无所知,当他拿着房产证交给我时,我一看,上面的名字是我的,他是送给我的,我让他拿出他的所有证件,带着他到房管所过户,感情就是感情,跟钱无关,哪怕是十年的感情,也不能用钱来作买卖!这成什么了?他说他会永远记住我,记住我的为人,记住我的所做所为,我让他用这套房子跟以后的女朋友结婚!因为我知道,他也不容易!
那你这样的所做所为就伟大了?,这是恋爱问题,你拿金钱跟恋爱相比,不是在侮辱?你不尊重感情,又有什么资格来谈论感情?所以更不应该要他的钱!是你的问题还是她的问题,你自己有自己的想法!
我国婚姻法对同居行为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所以无法判定同居行为的性质,
因而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你提出的的精神损害赔偿,
恐怕也无法律规定了。
记得以后要好好的保护自己,爱惜自己。
不要了
不可能给
陪分手费,你也想得出,活该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