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四代旁系血亲,不算近亲,不在婚姻法禁止结婚之列。 以下关系才是近亲(在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上为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叔侄之间,甥舅之间,姑侄之间,姨侄之间(以上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超过三代就不算近亲了,在婚姻法中就可以结婚了。
属于近亲
出三代才不算血亲,你们刚好三代,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