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个男生,去他朋友家吃过饭,我对他有好感,两个星期后,他说喜欢我要在一起,他没有追过我,我们就

2025-03-11 13: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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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亲,不值得的,不要勉强.雨过天晴,峰回路转离你不远了.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