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夫妻中任一方曾经生育一个孩子的,二婚所生的孩子算第二个孩子,原则上就已经需要办理第二个孩子的准生手续了,尽管因为你们是二婚所以肯定会批准。如果你们当年生女孩的也没有办理手续就给你的第一个女儿办了户籍,就是计生、民政部门的疏漏。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话,是不可以的;但假如你的第一个女儿被认定为你们家庭的第一个孩子,没有被发现你在之前有生过孩子的,那就首先尝试申请二孩准生,如果批下来了,那就好办,不行也没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