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个贷款是必须还的,一楼的说得对,你第一年的利息是按当时贷款时所签协议约定的利率算,之后每年的利息会在你第一年利息的基础上多了30%-50%(我们广西农村信用社是50%).这个贷款不还清的话除了信用社会起诉你还会给你带来其它很多的不便,比如说欠款的这个人这辈子将无法在其它任何地方任何银行再贷款,其它银行能查到你在信用社的这个不良贷款记录,他们是要求你必须归还了才发放新贷款给你的,即使这人不打算贷款,这个不良记录或许还有影响到他的子女,我这边有几个客户就为他老爹的几笔老账买了单的,这个单他不买的话就没办法贷款给他。。。
希望采纳
那当然是要还利息了,第一年的利息是按当时贷款的约定贷款利率计算,从第二年开始,如果借款人没有到信用社办理过延期手续的话,那就要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会比贷款约定利率上浮30-50%吧,当然这个是根据每个省份不同而不同,如果不还贷款本息的话,只要贷款没有失去诉讼时效,信用社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起诉。
(1)根据签订的借款合同上,对于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式是按照约定来还,
(2)如果约定的是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一年的利息即可,
(3)此外还有按季借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季借息,分期还本,
个人小额短期贷款是指:
(1)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30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2)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只要你想还就没有还不了的帐,时在是困难可以找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他们会理解的,慢慢在还就行了三
现在生活困难,孩子上学花钱多,生意难做,身体又不好的家庭怎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