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并要求告知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要求为自己保守秘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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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打击报复证人罪;泄秘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北京公检法解答:
1、向检察院举报分为实名和匿名举报两种,如果你不是很相信当地检察院,那就采用匿名举报。
2、如果采用匿名举报,写一份检举信,信的内容一定要详细,主要是对该局长贪污的那笔公款,大概在什么时间,其他知情人都有谁。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银行存款账户,财务会计凭证等等,因为越是具体检察机关就能够更快更好的侦破。
3、建议最好写完匿名举报后,使用挂号,最好是EMS等安全的快递形式邮递。
4、如果你举报的是县级或区级卫生局局长,那么最好不要到县或区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你是知道原因的,你可以直接把信寄到市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这样他们一定会对你举报的事实侦查的。
无真不欢尽心回答您的提问。希望对你有帮助
需要写信拿你不常用的手写,认不出笔记,如果资料是网络的,就去网吧传,传完走人,谁也查不到你头上,
很难,在中国!除非你出国外寄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