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平房,弟兄四人住,两人一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局将我这院产权全部给了对方,土地局的做法合法

2025-03-07 03: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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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土地局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你一审败诉后赶紧上诉,到中院再想办法。你这个案件属于法院的管辖,怎么能到检察院交诉状,立即到法院申请上诉。
二、不知道你手上有没有房产证,若是没有房产证,那么10年前的法院判决书就是你最有利的证据,建议你在二审时一定要将2者原件准备好。

回答2:

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3:

打官司很讲究方法的,一般跟政府打是不会赢的,除非土地局在办理产证中程序有违法。最好想办法请当地有名的律师咨询。

回答4:

c'gphg'乐观发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