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9月9日入职的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在12月29日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通知辞退我,我该怎样得到补

2024-12-16 14: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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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2个多月的双倍工资和一个月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