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十五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7月1日之后,党政公文统一为15种,它们分别是公报、决议、决定、命令(令)、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这些文种的适用范围和格式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公文格式,即公文规格样式,是指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文种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效用的发挥。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参考资料党机关公文条例百度百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有13种,分别为:
会议纪要、命令、决定、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函、
拓展资料: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务文书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种类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 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拓展资料:
公文格式,即公文规格样式,是指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文种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效用的发挥。包括公文组成、公文用纸和装订要求等。
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公文用纸上白边(天头)宽为20mm±0.5mm,下白(地脚)宽7mm±0.5mm,左白边(订口)宽20mm±0.5mm,右白边(翻口)宽15mm±0.5mm。首页不要页码.为了防止出现"此页无正文"字样,在调整行距、字距时,每页既可减少1行,每行可减少1―2个字,也可每页增加1―2行,每行增加1―2个字。
参考资料:公文_百度百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公文包括以下十五类,分别为: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四)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十五)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
1.公文包括两大类
即:法定公文和常用公文
⑴法定公文,即是国家有明文规定的规范性公文文种
1951年政务院规定为7类12种。1957年做了某些修改,仍为7类12种。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为9类15种。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为10类15种,1993年11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为12种。2000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为10种:分别是:①决定;②通告;③通知;④通报;⑤报告;⑥请示;⑦批复;⑧意见;⑨函;⑩会议纪要。
上述法定公文的划分,是以文件法定作者的权限和文件多种多样的任务及性能为准的。
⑵常用公文。这类公文,大至总结、计划,小至条据、便笺,种类繁杂,素无定目。一般说来主要有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调查报告,简报,专用书信,领导讲话,大事记,批示,公报,电报,合同等等。这些公文在实际工作中,应用非常广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四大部分
⑴通用公文
就是在全国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使用的文种。这类文种含有特定的格式、写作要求、行文关系。主要用来颁布法规,传达命令、指挥工作,请示问题,报告情况,联系事务,记载活动等。常用的应用公文,绝大部分属于通用公文。
⑵专用公文
是在一定的工作部门和业务范围内,专供特殊需要而使用的公文文种。这类文种同样包含有格式要求、行文关系。各个业务部门所使用的特殊公文都可以称之为专用公文。主要是指司法公文、外交公文和军事公文这三类。这里不再一一述及。
⑶经济公文
是指经济部门业务上常用的公文。主要文种有:经济合同、协议、协定、协作议定书、企业管理办法、规章、宏观经济分析、微观经济分析、工资核算分析、固定资产核算分析、商业广告、用户意见书、市场预测分析、行情报告、商品供求平衡统计分析、物价统计分析、各项统计报表等。此外,还有会计公文,包括会计凭证、帐薄和会计报表等。
⑷科技公文
是指在科研、生产、基建等活动中形成并使用的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和文字材料。主要文种及公文形式有: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使用说明、科技合同、科技协定、委托设计任务书、科普分析、科技情报、科研计划、科研措施方案、科技资料、计算说明、计算方法、各类图表、照片等。
2.通用公文的种类
通用公文的种类是根据公文本身的性质或特点分成的门类。
⑴从公文的性质和作用分
①法规性公文
是指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最高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公文。包括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