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是赃物,确把赃物买来自己来实用的为收赃! 明知道是赃物,将赃物买来后转手或代他人销售赃物的行为是销赃!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东西,视为应知,此为收赃:明知是来源不明的赃物并且转手他人,进行销售的,视为销赃。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该罪的主观要件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赃,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属实后,积极退还,应不违法,具体还要根据实际案情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