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我们既要看到它们相互区别的一面,又要看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面,自觉地把二者统一起来。
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服从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满足这一要求,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自觉遵循和运用客观规律。同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应使对社会发展状态、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运用融入体现人文精神的价值判断,实现社会历史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把社会建设的目标由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到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创新科技价值观念,使科技政策、科研工作以及科技成果的开发运用由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变为同时注重生态环境效益和追求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考虑其对于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影响;推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相互学习与借鉴,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与繁荣,培养造就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五个重要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涉及人的身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充分体现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是人文精神在和谐社会建设问题上的重要体现。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必须坚持科学的方向。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以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参照来衡量、校正与检验社会发展的人文目标的合理性,使之科学可行;应当深刻认识实现社会发展人文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当代中国的国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科学对待和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使社会发展人文目标的实现过程成为应用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过程;在对人们进行人文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加大科学精神的含量,把科学精神作为反对封建迷信、邪教非法活动、伪科学的锐利武器,引导人们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