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土地登记的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或更换证书。具体可向你所在区国土资源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