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剧,以儿童为服务对象的话剧、歌剧、舞剧、歌舞剧、戏曲以及童话剧、神话剧、木偶戏、皮影戏等不同类型剧种的统称。
戏剧内容的宗旨和要求:儿童剧除了具有戏剧一般的特征外,还要适应儿童特有的情趣、心理状态和对事物的理解、思考方式。通过具体、鲜明的形象与活泼、明快的情节向他们剖析严肃的主题,进行美的感染。在美的感染过程中,培养儿童积极的创造精神,发展他们的意志和想象力,从而使他们的思维能力受到锻炼,唤起他们的求知欲,尽可能使他们正确地认识现实世界与周围事物,以达到巩固其自身既有的道德感。儿童剧应具有思想的明确性、道德的纯洁性、人物性格与行为的真实性、摄取生活素材的广泛性和准确性、艺术构思的完美性。在有些国家,根据儿童各个年龄时期的差别,有学龄前、学龄初期和少年期儿童剧的明确区分。
内容符合于儿童经验,而且受到儿童喜爱的戏剧称为儿童剧(child play)。
儿童剧可取材于现实社会生活,也可以取材于童话、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