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最初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应过程。思维以感知为基础又超越感知的界限。通常意义上的思维,涉及所有的认知或智力活动。它探索与发现事物的内部本质联系和规律性,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除了逻辑思维之外,还有形象思维、顿悟思维等等思维形式的存在。逻辑思维也叫抽象思维,形象思维也叫具象思维,顿悟思维也叫灵感思维。
扩展资料
思维的形式性:
1、感性具象思维:在直接接触外界事物时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
2、抽象逻辑思维:以抽象概念为形式的思维。它主要依靠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思维,是人类最基本也是运用最广泛的思维方式。一切正常的人都具备逻辑思维能力,但一定有高下之分。
3、理性具象思维: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思维
1、思维最初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应过程。思维以感知为基础又超越感知的界限。通常意义上的思维,涉及所有的认知或智力活动。它探索与发现事物的内部本质联系和规律性,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
2、思维特征:
感性具象思维:在直接接触外界事物时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
抽象逻辑思维:以抽象概念为形式的思维。它主要依靠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思维,是人类最基本也是运用最广泛的思维方式。一切正常的人都具备逻辑思维能力,但一定有高下之分。
理性具象思维: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扩展资料:
目的性思维:
上升性思维:以实践所提供的个别性经验为起点,把个别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认识。个别性思维大多来自日常的生活体验,过于直接和个性化,因而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其真实性有待实践检验,最终上升为普遍性认识。
求解性思维:围绕问题展开思维,依靠已有的知识去寻找与当前现状之间的中间环节,从而使问题获得解决。如小孩子解答数学题,先分析已知条件,看看问题,最后再找由条件到问题之间的桥梁。
决断性思维:以规范未来的实验过程或预测其效果为中心的思维。遵循具体性、发展转化、综合平衡三条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思维
思维是借助语言、表象或动作实现的、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形式。它能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部联系,并主要表现在概念形成和问题解决的活动中。思维有以下一些特征:
1、概括性。
思维的概括性是指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把一类事物共同的特征和规律抽取出加以概括。概括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思维的水平。
另外,概括是人们形成概念的前提,也是思维活动能迅速进行迁移的基础。概括是随人们认识水平的深入而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水平越高,对事物的概括水平也就越高。
2、间接性。
思维的间接性是指人们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和知识经验对客观事物进行间接的认识。由于思维的间接性,人们才可能超越感知觉提供的信息,认识那些没有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的事物和属性,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讲,思维认识的领域要比感知觉认识的领域更广阔、更深刻。
3、思维是对经验的改组。
思维是一种探索和发现新事物的心理过程。它常常指向事物的新特征和新关系,这就需要人们对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不断进行更新和改组。思维活动常常是由一定的问题情景引起的,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思维不是简单地再现经验,而是对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改组、建构的过程。
扩展资料:
一、思维种类
1、感性具象思维:在直接接触外界事物时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
2、抽象逻辑思维:以抽象概念为形式的思维。它主要依靠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思维,是人类最基本也是运用最广泛的思维方式。一切正常的人都具备逻辑思维能力,但一定有高下之分。
3、理性具象思维: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二、思维技巧
1、归纳思维:从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中,推导出它们的一般规律和共通结论的思维。
2、演绎思维:把一般规律应用于一个个具体事例的思维。在逻辑学上又叫演绎推理。它是从一般的原理、原则推及到个别具体事例的思维方法。
3、批判思维:一面品评和批判自己的想法或假说,一面进行思维。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历来都强调批判思维。批判思维包括独立自主、自信、思考、不迷信权威、头脑开放、尊重他人等六大要素。
4、集中思维:从许多资料中,找出合乎逻辑的联系,从而导出一定的结论;对几种解决方案加以比较研究,从而导出一种解决办法的,就属于这种思维。
5、侧向思维:利用“局外”信息来发现解决问题的途径的思维,如同眼睛的侧视。侧向思维就是从其它领域得到启示的思维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思维
思维是借助语言、表象或动作实现的、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形式。它能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部联系,并主要表现在概念形成和问题解决的活动中。思维有以下一些特征:
(1)概括性。思维的概括性是指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把一类事物共同的特征和规律抽取出加以概括。概括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思维的水平。另外,概括是人们形成概念的前提,也是思维活动能迅速进行迁移的基础。概括是随人们认识水平的深入而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水平越高,对事物的概括水平也就越高。
(2)间接性。思维的间接性是指人们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和知识经验对客观事物进行间接的认识。由于思维的间接性,人们才可能超越感知觉提供的信息,认识那些没有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的事物和属性,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讲,思维认识的领域要比感知觉认识的领域更广阔、更深刻。
(3)思维是对经验的改组。思维是一种探索和发现新事物的心理过程。它常常指向事物的新特征和新关系,这就需要人们对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不断进行更新和改组。思维活动常常是由一定的问题情景引起的,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思维不是简单地再现经验,而是对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改组、建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