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可以转回农业户口,前提是需要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双户籍制,可迁回原籍;
2、结婚,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可迁到农业户口的一方;
3、当兵退役可迁回原籍;
4、大专大学院校毕业三年内可迁回原籍;
5、经领导批准特殊情况。
迁出非农户口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什么是非农业户口
计划经济时代,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非农户”即城镇户,按照以前的说法是“吃商品粮”的户口,而“农户”即自种粮的户口,这是国家在资源分配上的一种区别。“非农户”没有“田”等一些集体资源来分配给你。目前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随着农村的城市化,这一点已基本没有区别。就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来说,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其中非农业户口,也就是我们现在常用的城镇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非农业户口有宅基地吗
非农业户口一般是没有宅基地的。
农村的土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内的村民才可以申请宅基地,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依法律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