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由教育部于2017年9月25日以教材〔2017〕4号文发布。
中文名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发文机关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材〔2017〕4号
发布时间
2017年9月25日
指导纲要内容解答TA说参考资料
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1]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