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不可能在你不知道情况的时候付卖方钱的。但卖方要求你付清全款是正常的。不过你在买房的时候是有合同在的。你好好看看合同上是要求怎么付款的。
2.合同一定是要过到开发商的名下。这样你只要交给开发商一个更名费(更名费视开发商行情定)一个点的契税、一个点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可以省不少钱。
3.过户合同怎么可以不给你呢。不给你你怎么证明这个房子现在已经是你名下的了?
中介说的意思可能是:不通过房产局二手房交易,直接将那房子在开发商那里更名,给你重新开发票,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到房产局备案,之后下的就是你的房证,你好好问一下,是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直接拿到房证,还省了好多税的。如果等卖方房证下来再交易,你就得多上很多税。这也是个好办法,但是你别吃亏了,问明白再弄啊!
1F说的很正确、 相当于合同更名。 能下证就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