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2025-02-26 0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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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上遵从夫妻双方的约定,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如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由双方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定义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时,在考虑平均分配之外,也要衡量子女照顾和女方权益的保护,例如子女由女方抚养,而女方又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除了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之外,也会在财产分割时相对照顾女方,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如果一方因为抚养教育子女、照顾老人等付出了更加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 【补偿】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财产肯定是来共同分割。因为他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夫妻离婚,是需要双方来平均分割的。并不会,只属于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