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南京市是我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副省级市的中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均为副部级干部,不由省委任命而是从中央组织部直接任命。也就是说南京市市长为副部级中管干部。
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二条 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