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搬迁到不同城市而劳动者不愿随往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提出辞职),并且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上班21个月是满一年半不满二年,是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没有给上过社保和保险因公司搬家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公司没有补偿
公司肯定没有补偿的,巴不得赶紧走,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可是省了一大笔钱。国家劳动法律规定,公司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不交就是损害了员工的利益,老了领不到退休金,当地的医疗也没办法报销。
建议你跟公司协商,让公司给你支付点补偿金。你上班18个月,怎么是三个年头呢???
公司不一定愿意给你补偿,那你就可以拿不交社保,违反国家劳动法这个事情来跟公司谈判,如果去当地社保局投诉的话,公司需要补缴社保,当然员工个人也要补缴,但公司支付的金额会更高,一般公司不愿意补缴。那你就可以和公司协商一笔补偿费用。
1,公司有跟你签订合同不?还是仅仅没有社保?
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社保为由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处理,追讨这赔偿,二,企业都不会按要求根据实际缴纳,所以他们不希望你去劳动仲裁查出麻烦
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是社保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可以跟公司协商补缴社保或者补偿社保部分。如果公司不同意,那么可以直接冲裁。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