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和伤者怎么赔偿?

2025-01-29 23:21: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是肇事车辆全责,这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金额不够赔付,则需要肇事车辆个人赔付。

回答2:

回答3:

不会坐牢。
七天后死亡,就不按死亡计算。
交通事故统计暂行规定(2004)
第八条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于事故发生7天以后死亡的,不列入死亡人数统计范围。

回答4: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