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保证书、婚内财产协议,这三种文书在法庭上是否作用一样?

2024-11-24 00: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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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在这里要明确一点,离婚协议书,保证书,婚内财产协议,这三种在法庭上的作用完全不一样。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 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i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写的出轨一方净身出户的协议其实属于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
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变动。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针对不同条款,法官会区别对待。
对于不忠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法官指出,无论离婚与否,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有效。
该类协议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
在约定条件具备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无效。
法官解释,婚姻关系的解除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限制。

回答2:

这三种文书在法庭上的作用完全不一样,离婚协议书只有在离婚之后才生效。保证书,婚后婚内都可以作出保证书,要看具体内容。婚内财产协议就是对婚内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签字即有效。

回答3: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这几种文书所想要表达的意思和证明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作用肯定是不一样的。
首先我们先说一下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离婚协议中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才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还是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反悔或者修改的。
保证书其实就是证据的一种,婚姻案件中保证书一般可以证明对方曾经犯过严重的错误,如果出轨、家暴等。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财产达成的分割意见。婚内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婚内财产协议不能约定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