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担保人可以向对方追债吗?

2024-12-14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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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担保人在履行债务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