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户口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确认录取证明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明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本市户籍只需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需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也可委托办理。 。) 8.一般情况需提供: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9.一般情况需提供: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0.一般情况需提供:在学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1.一般情况需提供: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0X33mm)的申请人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 12.一般情况需提供: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一次有效签注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20收费依据:1、《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项目名称:二次有效签注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40收费依据:1、《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项目名称:短期多次有效(不超过一年)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100收费依据:1、《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项目名称:短期多次有效一年以上 (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150收费依据:1、《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