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024-12-13 00: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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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况如下:

  1. 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2.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3. 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

  4. 专利权纠纷案件。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5. 担保权纠纷案件。

  6. 不正当竞争案件。

  7. 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8. 法律援助案件。

  9. 仲裁案件。

  10. 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1. 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 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 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4. 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