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拆迁补偿协议类似于合同,因此其属性具有合同的所有特点。也就是说,补偿协议的签订必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真实、自愿意思签订的协议,才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拆迁方为了达到低成本、高效率的拆迁目的,常常逼迫、引诱、哄骗家里老人或者未成年小孩签拆迁补偿协议,甚至在被拆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别人代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拆迁补偿严重低于房子土地本身的市场价值,使被拆迁人利益受到损害,都是不合法的,被拆迁人是可以以相应证据,提起撤销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诉讼,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补偿利益的。
这是保证书,不是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人民群众的处事原则是服从政府领导听从政府安排执行政府决定,不服的向领导反映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后两项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政府没资格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