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5-01-04 07: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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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地方性规定,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是购买北京市内的商品住房,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  

申请人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提供填写好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还需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所需材料: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同一住房配偶再次申请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办公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现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审核准予提取的,即时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扩展资料:  

相关的规定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回答2:

提取流程根据房子的性质不同而不同。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在一般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应当由所在单位代理。

根据《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参考资料:公积金提取-百度百科

回答3: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审核通过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相关条件。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条件提取。

  3. 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单位负责提取对象身份和提取条件审核,开具《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职工持《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转账提取手续;职工须认真仔细填写核对收款人姓名、开户行、账号,以免有误;提取人系购房人配偶,还须提供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须代办,应出示提取职工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 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7. 性质: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回答4: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等。

回答5: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