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一套商贷,一套公积金贷,还能再次贷款买房吗

2025-02-22 23: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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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贷款买房,但是第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根据二套房认定标准,将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来界定二套房。
2010年5月26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
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
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今后,贷款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而银行应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回答2:

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一、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 购房协议书正本;

  •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

  • 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交齐首期购房款;

  •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 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按揭贷款的流程:

  •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