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的工作

2024-12-26 07: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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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拓展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的方式是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的重要途径。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可以将人民调解的赔付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人民调解的效果和成功率,人民调解机制的完善,可以为医疗责任保险依法、公平、合理的赔付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因此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的开展,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与人民调解机制相互结合,良性互动的关系十分必要。 据了解,2006年以来,保险业在中国启动了医疗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截至2008年底,中国保险机构已有3万余家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了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近10%,保险责任的金额也超过140亿元,支付各种赔款超过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