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使用的主要为《太初历》。
衍生知识点:
对四分历的第一次改革,当属西汉武帝时期由邓平、落下闳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历。由于汉武帝下令造新历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为太初元年,并规定以十二月底为太初元年终,以后每年都从孟春正月开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终。这部历法即叫做《太初历》。这部历法朔望长为29又43/81日,故称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历。
《太初历》是中国有完整资料的第一部传世历法,与四分历相比其进步之处有三点:以正月为岁首,将我国独创的二十四节气分配于十二个月中,并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从而使月份与季节配合得更合理;行星的会合周期测得较准确,如水星为115.87日,比如今测量值115.88日仅小0.01日;采用135个月的交食周期,即一食年为346.66日,比今测值只大0.04日。
东汉末年刘洪(公元158-167年)制订的《乾象历》,首次将回归年的尾数降至1/4以下,成为365.2462日;他第一次将月球运行有快、慢变化引入历法,成为第一部载有定朔算法的历法,这部历法还给出了黄道和白道的交角数值为六度左右,并且由此推断,只有月球距黄、白道交点在十五度以内时,才有可能发生日食,这实际上提出了“食限”的概念。
三国时代的历法是使用皇帝纪年和夏立<即现在的农历,殷历>的方法,现在我们采用公元纪年<即阳历>和夏历的纪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