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未婚同居犯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2024-12-16 07: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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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是一种连续的行为状态,它并不等同于共同居住。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那么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只会保护合法的婚姻同居关系,而未婚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种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婚姻法》及相关法规法规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同居关系决定了因其未遵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缺乏法律基础,不受法律保护,法院所能受理的仅仅是彼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法律规定:《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回答2:

不犯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6、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7、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8、只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受理。
9、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10、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11、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12、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13、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14、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15、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16、只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受理。

回答3: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可咨询法治 中国 律师 网专业律师

回答4:

未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未婚同居违法情况:
1、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重婚的。有配偶有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稳定持续的居住在一起,这种情形构成重婚,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一样的,都是法定的离婚理由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重婚行为可以构成重婚罪,行为人可能构成重婚罪而受到刑事追究。

回答5:

不犯法、也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