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案例分析

2024-12-22 02:04:1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属于仲裁范围。房地产公司可以在仲裁庭里陈述或者申辩自己的不同意见

回答2:

1 、张的请求属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在张女士按约交付购房款后,房产公司未能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意即房产公司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按约进行所有权转移,属于根本违约,因违约而造成合同另一方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因此属于仲裁范围。
2 、房地产公司可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另行协商仲裁机构或进行诉讼。

回答3:

  案例摘要:
  申请人五谷生物科技公司与被申请人先后签订了八份《销货合同》,因双方产生争议,申请人根据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后因被申请人支付了货款,申请人提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起诉。鉴于此,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做出了撤案决定。
  裁决书内容
  (当事人名称已进行技术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申请人:五谷生物科技公司
  被申请人:大连哈功公司
  2009年11月12日至2010年6月24日,申请人五谷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大连哈功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先后签订了八份《销货合同》。
  本案八份《销货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一或所有争端应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仲裁,仲裁依据和服从于UNCITRAL仲裁法规。仲裁地为北京并且指定地点和管理机构应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心机构。
  后双方产生争议,申请人于2011年3月7日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受理了本案。
  2012年4月20日,申请人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称因被申请人已支付货款,决定申请撤回起诉。
  鉴于申请人撤回起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决定如下:
  (一)撤销仲裁委员会受理的12345号买卖合同争议案,即本案;
  (二)本案仲裁机构管理费为人民币10,000元,全部由申请人承担。该笔费用与申请人预缴的人民币50,000元冲抵后,余额人民币40,000元将由仲裁委员会退还给申请人。
  特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