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达在上个世纪末出的一本书《历史深处的忧虑》,顿时又激动了一回。它让我进一步了解了美国的自由和代价,由此引发个人与社会取向的相关思考。
这种思考并非偶然,只因一直是我的困惑。诚如刀尔登在《不必读书目》中写道,“一个人,处在他不满意的社会环境中,何去何从,一直是古代哲人的大惑。是默默忍受,还是挺身反抗?是自保高洁,远离是非,还是跳到浑水中,想让大舟转向?是单骑独行,不以事功为期,还是招良聚莠,以恶抗恶?个人的力量极为渺小,集体又污浊,何弃何取?一个人对社会的义务,有无限度,这限度又在哪里?圆满的无趣,与破损的生动,哪个更值得争取,人生的意义,有无可能延伸到人生之外?”
且不说社会环境是否令人满意,就说社会责任,即为什么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每个人的社会责任又各不相同,怎么样才能做好呢。卖国准则是一切以人的全面发展为起点和终点,强调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权利和选择是两码事,不能因为有人选择不好的一面,给社会带来危害而禁止权利;卖国的伟大在于伴随着自由及其代价,却一直坚持走‘个人主义’道路。爱国准则也以人为本,但强调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尽可能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走‘集体主义’道路;爱国的伟大在于他期许了人们一个美好的愿景,到那时,物质极大丰富,精神极大提高,而在这之前,人们也愿意相信并为此任劳任怨,乐此不疲。
显而易见,卖国的人天天在为自己的利益奔波,脑力和体力不断得到锻炼,真正实现了自己的全面发展,却发现当人人都这么做的时候,不小心促使了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而然地承担了社会责任。与此同时,爱国的人日夜操劳,为国家和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让大众感激涕零,却不知社会飞一样地发展,早把幸福抛在了后头,其中有多少南郭先生的功劳。
卖国的人种群复杂,五花八门,所以和平共处的前提是大家都冷静下来,凡事以宪法为最高指引。卖国的人承认自己的本性,趋利避害,竞争生存,所以以自由发展为主导,顺应人性,道德伦理是上层建筑。爱国的人自古受文化熏陶,出发点即上层建筑,结果习惯了服从和忍受,堙没了个性,最后救世主可怜爱国的人民,用集体主义解放了他们的思想。
胡适说得好,“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我想说,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没有个人自由,谈不上社会责任,努力追求个人自由,便是承担社会责任,对自己负责,便是对社会负责。
这两天陆续看了冯小刚导演的《一九四二》和Ang Lee导演的《Life of Pi》,里面都提到了信仰,大开眼界。社会环境糟糕又如何!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心怀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