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分录:借:无形资产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银行存款(出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累计摊销 (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已减值减值准备 )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按其差额)
贷记:应交税费或者银行存款(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无形资产(按其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按其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