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侦查期间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024-11-24 13: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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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有规定说,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者单位指定人,也可以担任委托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回答2:

主要是律师和一般委托人的专业性区别,虽然说在侦查期间分不出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但是往往侦查期间是证据收集的重要时期。这段时间,嫌疑人是不能见如何其他人的,除了律师。当然有些危国,恐怖案件连律师都不给见。可见侦查期间的重要性。至于起诉阶段证据已经确凿,就没那么必要严格了。再回到现实中,一般的律师拿着三证去派出所见人时还不受待见,你一般委托人就想进去,不太贻笑大方了嘛!

回答3:

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