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女方花了男方的钱,离婚还要退还吗?

2024-11-26 2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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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要确定结婚时间,以双方经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的登记的时间为准,在结婚之前,双方没有财产混同,单纯是女方花男方的钱,具体需要辨别是赠与还是借款,赠与的当然不需要偿还,如果要主张借款的,还需要考虑借款用途等,在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但是具体是否返还以及是否以原数返还需要综合案件情况进而判断。如果结婚期间是男方支付的钱是彩礼性质的,也要依据的不同的情况予以判断。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需要返还;若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答2:

结婚之后双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花男方的钱不需要偿还。但婚前的彩礼钱要看情况决定是否退还。如果登记结婚之后已经同居一段时间,原则上半年以上可以不退还;如果是同居时间很短或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只是举行婚礼同居,就必须全部返还。

回答3:

过了两三年没有结婚证也要退还吗?那同居期间的折磨不是白受了

回答4:

不用,除非那男人很小气 要求你退还

回答5:

需要协商解决。如果对公的话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