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採納了明朝遺臣,被人稱為“從明從賊又從清,三朝元老大忠臣”的金之俊的建議,實行了“十從十不從”的措施,規定: 男從女不從; 生從死不從; 陽從陰不從; 官從隸不從; 儒從僧道不從; 娼從而優伶不從; 仕宦從婚姻不從; 國號從官號不從; 役稅從文字語言不從。 一、“男從女不從”: 男子剃頭梳辮子,女子仍舊梳原來的髮髻,不跟旗人女子學梳“兩把兒頭”或“燕尾頭”。(清代滿人稱旗人,漢人稱民人,但旗人不完全等同滿人,除滿八旗之外,還有蒙、漢八旗,但不占主導。) 二、“生從死不從”: 這條即“生降死不降”,活著時穿旗人服飾,死後則穿明代服裝,人死入殮,還是用明朝的裝束。 三、“陽從陰不從”: 即“生從死不從”,陰世的事,象做佛事超度之類,仍按漢族傳統佛道教習俗辦理,不從旗人習俗。 四、“官從吏不從”: 當官老爺的,吃皇糧辦官差,須頂戴花翎、身穿朝珠補褂馬蹄袖的清代官服,但吏役依舊是明朝的“紅黑帽”打扮。 五、“老從少不從”: 孩子年少,不必禁忌,但一旦成年,則須按旗人的規矩辦。 六、“儒從而釋道不從”: 即“在家人降,出家人不降”,在家人必須改穿旗人的服裝,並剃髮留辮。出家人不變,仍可穿明朝漢式服裝,因此和尚、道士至今仍保持著傳統的漢式服裝。漢族服裝由此變成和尚、道士的“制服”,甚至持續到現在。 七、“娼從而優伶不從”: 娼妓從,戲子不從。戲臺上扮演的是前朝的故事,不穿前朝的服飾沒法演。 八、“仕宦從婚姻不從”: 即“男從女不從”,也是指服飾。比如男女婚嫁,新郎穿的是旗人的禮服,女子則依舊穿明朝的禮服,即所謂的“鳳冠霞帔”。 九、“國號從官號不從”: 改朝換代,明朝改清朝,但官號照抄明代的六部九卿,總督巡撫等等。 十、“役稅從文字語言不從”: 滿人有自己的語言文字,跟漢語不同,清政府“欽定”的“國語”是滿語而非漢語,不過後來漢語還是佔據了主導,連旗人也不得不用起漢文,說起漢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