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执行主席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由常务委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大会日程主持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应根据大会日程,以及选举全体代表会议的次数来确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由党的委员会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