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的债务男方主动承担,离婚后女方可以不用还吗?

2024-11-24 1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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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方婚前所借款项,确系用于两方婚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最高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夫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负担问题作出约定或判决,对债权人是否有影响;夫妻离婚后如何承担债务以及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该解释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除外”。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离婚协议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由于处理婚姻关系不允许第三人参加,债权人往往对他们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对外债务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如果离婚协议并不是故意逃避债务,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向原配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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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自借的外债,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没有偿还的义务,法院不要要求子女返还卖房屋的钱的。

回答3:

一般情况下,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没有特殊情况,仍有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回答4:

男方写下离婚协议,主动承担所有债务,女方拥有住房,很容易让人觉得是夫妻合谋逃避债务。男方若是自行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会搞清楚的,不需要你取证,如果确切证实男方债务是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你就可以卖房子,其他人无权追偿。

回答5:

这期间夫妻离婚,男方写下离婚协议,主动承担所有债务,女方拥有住房——该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