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时,原告方律师不到场有没有什么影响?从法律角度说,律师有没有到场的义务?

2025-03-06 22:42:0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律师当然有义务了,但是是基于和当事人的合同关系,从法律角度的话,律师不去是可以的,当事人去就行了,因为法院宣判时已经做好判决书的,只是宣判。

回答2:

律师不到场没有影响。律师有没有义务看代理协议约定。如没有约定,通常应理解为法庭宣判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由于代理协议(或辩护委托)通常为律师提供,应该以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律师应当出庭

回答3:

1既然是不原告,必是民事纠纷。2、律师不到场参加宣判的理由是什么?3、宣判了,就说明案件有结果了,律师去与不去都没有大的影响。4、若是律师因为有别的案件出庭,不能参与你的案件的宣判,情有可原。若是律师偷懒,不去,那就不妥。5、案件结果出来了,涉及是否上诉或者申请执行,律师应该把握案件往下走的时间、节奏。

回答4:

不到场,肯定不利于原告权利的维护。但是,仍然可以缺席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至131条的规定可概括出对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法律定义——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为保障法庭审判活动的公正与效率,维持法庭审判秩序,保障到庭参加审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案件进行审理、做出裁判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