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这事在房产买卖中非常多。首先借条没有你妻子认可,哪怕公证过都是无效的,所以就不要考虑了。
2、 其次你说房子首付和贷款都是父母付的,法院要凭证的,口说无凭。
3、 你说首付钱和还贷钱从你父母那里转到房产开发商账户,可以那你父母银行卡去银行去拉流水单,这个在法院判决时可以作为呈堂证供。比你写借条有用多了,查不明的资金,也就是没有银行流水单证明的钱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
单方面打是没用的,你可以把你父母的名字加上,这样交易费用不会很高,一旦离婚,你父母有50%的产权份额,你有25%,你妻子有25%.若要公证给你父母,这要你妻子同意,这样你妻子会加剧你们的感情恶化.加你父母名字,交易中心也要你妻子到场签字的!
找律师咨询,要符合法律程序,不然会作废
自己单方面怎么打都不好使。